六部委發文:年底前,必須招標項目實現全流程電子化!
2月21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盡快實現招標投標交易全過程電子化,推行網上異地評標?!?/p>
2月28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互聯網+”招標采購行動方案(2017-2019年)》。電子化招投標,今年就要實現!
2017年,建立健全電子招標采購制度,依法必須招標項目基本實現全流程電子化招標采購。
2018年,全面實現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交易平臺、監督平臺,與其他信息平臺互聯互通。
2019年,實現全國電子招標采購系統互聯互通,全面發揮監管作用。
該《方案》是2013年頒布《電子招標投標辦法》以來,推出的一個較為全面的關于電子化招標采購發展方向的重要文件。不光明確了行業發展方向和任務節點,同時也詮釋和明晰了前期大家有所爭論的觀點,回答了在電子招標采購發展中的一些疑惑。
3大平臺,三權分立
招標投標交易主要依托3大平臺,實行“三權分立”,即公共服務平臺免費公開信息,交易平臺完成在線招投標、采購交易等,行政監督平臺對全過程進行實時在線監管。
交易平臺
招標投標全部交易過程,都要通過交易平臺在線完成,逐步取消紙質采購。
公共服務平臺
公共服務平臺,免費開放對接交易平臺和行政監督平臺,公開市場信息,不得具有交易功能。
各地方的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與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可以分開建設,也可以合并建設。到2017年底,所有?。▍^、市)和地市,應實現本行政區域內電子招標采購活動有一個可供使用的公共服務平臺。
電子化行政監管平臺
對招標采購全過程進行實時在線監管,不得與交易平臺合并建設和運營,也不得具備任何交易功能。
凡是能實現網上辦理的事項,不得要求現場辦理;
凡是能夠在線獲取的市場主體信息,原則上不再要求市場主體以紙質方式重復提供;
凡是能夠通過行政監督平臺在線下達的行政監督指令,原則上不再出具紙質文件。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
1.鼓勵社會資本建設運營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市場主體建設運營交易平臺設置或者變相設置行政許可或備案;
不得設置不合理、歧視性準入和退出條件,也不得附加不合理條件或實行差別待遇;
不得排斥、限制市場主體建設運營的交易平臺,限制對接交易平臺數量,為招標人直接指定交易平臺;
不得排斥或限制外地經營者參加本地招標采購活動。
2.可提供增值服務:公共服務平臺,采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方式建設的,除免費提供依法必需的公共服務外,可以通過提供個性化增值服務等方式,建立平臺可持續運營機制。
破除市場壁壘
《方案》還對一些妨礙電子招標采購發展的地方做法提出了應對措施,例如清理有悖于《方案》要求的地方法規和文件,重點關注針對電子招標采購增設審批許可、指定交易平臺和工具軟件、排斥限制市場主體建設運營的交易平臺、實行地區封鎖和行業保護等現象。
在“投、開、評”這些環節都有法可依之后,那些總是找借口拒絕使用電子招標采購系統的人,沒有擋箭牌可用了。
鼓勵央企和國企參與
《方案》提出:
“鼓勵中央企業和省屬國有企業的交易平臺,按照規定與國家或省級公共服務平臺,以及相應的行政監督平臺連接并交互招標信息”;
“大型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應當發揮好帶頭示范作用……為交易平臺發展作出表率?!?/p>
這兩個表述當中,有兩層含義值得關注:
一是央企和省屬國企可以依法自建交易平臺,明確了國有企業建設運營交易平臺的合法性,而且這種行為屬于“表率”作用;
二是鼓勵國企交易平臺與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和行政監督兩個平臺的對接。
——來源:《新魯班》